">
30+
屬地化代理跟進
全面服務
200+
城市開通社保服務
全面覆蓋
20K+
累計服務客戶數
良好體驗
10W+
客戶選擇社保028
最終選擇
宜賓社保基數 | ||||||||
類型 | 最低繳費基數 | 最高繳費基數 | 單位承擔比例 | 個人承擔比例 | 單位最低金額 | 個人最低金額 | 單位最高金額 | 個人最高金額 |
基本養老保險 | 3175 | 17317 | 16% | 8% | 508.00 | 254.00 | 2770.72 | 1385.36 |
失業保險 | 3175 | 17317 | 0.6% | 0.4% | 19.05 | 12.70 | 103.9 | 69.27 |
基本醫療保險 | 4618 | 17317 | 6.40% | 2.00% | 295.60 | 92.40 | 1108.29 | 346.34 |
補充醫療 | 4618 | 17317 | 0.40% | — | 18.50 | — | 69.3 | — |
大病醫療(年) | — | — | — | — | 60 | — | 60 | — |
工傷保險 | 3464 | 17317 | 1.000% | — | 34.64 | — | 173.17 | — |
生育保險 | 4618 | 17317 | 0.50% | — | 23.10 | — | 86.6 | — |
小計 | 958.89 | 359.10 | 4371.99 | 1800.93 | ||||
合計 | 1317.99 | 6172.92 | ||||||
【備注】社保增減員截止時間:每月15日。 |
企業社保費用=養老基數×養老比例+醫療基數×醫療比例+失業基數×失業比例+工傷基數×工傷比例+生育基數×生育比例。
公式如上:【注:比例=企業承擔比例+個人承擔比例】
以成都最低企業社保費用計算為例:【包含大病醫療】
社保費用:1321.24=3726×(16%+8%)+3726×(6.9%+2%)+3726×(0.6%+0.4%)+3726×(0.8%+0%)+3726×(0.16%+0%)+3726×(0.6%+0%)
免費贈送 1200元 大禮包
社保卡辦理
免費
¥200
醫療保險報銷
免費
¥200
社保轉入
免費
¥200
公積金轉入
免費
¥200
生育備案
免費
¥200
社保信息修改
免費
¥200
標準服務
2021宜賓社保繳費基數與比例|2021年宜賓最新社保繳費基數調整規定|2021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最低社保繳費基數|企業個人社保繳費比例|社保基數怎么算|個人社保繳費基數|社保繳納基數
十級工傷賠償標準。工傷賠償是由用人方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給予受傷職工應當享受的賠償金額,工傷十級應該享受怎樣的賠償待遇呢?具體的賠償項目又有哪些?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分別按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3款。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4、備注:單位沒有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參考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金標準。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6款。
3、備注: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六)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
4、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七)護理費
1、標準:(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第3款、第32條。
版權所有 ? 2012-2024 社保028蜀ICP備15032471號Copyright ? 2012-2024 shebao02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聲明:網站圖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客服,我方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