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社保常見問題 作者:社保028 時間:2022-04-13
如果因用人單位瞞報、漏報職工應繳社會保險費或未足額申報繳費基數的,應由用人單位申請補繳。(按相關政策規定,已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從未參加社會保險的超齡人員不屬于補繳范圍)。
單位不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補繳嗎?單位有責任和義務為員工辦理社保參保繳費,但是,還是有很多公司找各種借口不為員工辦理社保參保繳費。近期,就有朋友問到,之前的單位沒為其繳納過社保,現在能補繳嗎?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單位不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補繳嗎?
如果因用人單位瞞報、漏報職工應繳社會保險費或未足額申報繳費基數的,應由用人單位申請補繳。(按相關政策規定,已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從未參加社會保險的超齡人員不屬于補繳范圍)。
用人單位不同情形欠繳,補繳所需資料如下:
一、用人單位主動補繳距當前4個月(含)以內中斷社保費的需提供以下資料:
1.《成都市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職工補繳核定申報表》加蓋單位行政公章,并由職工本人簽字確認;
2.用人單位補繳申請書;
3.勞動合同原件或確定勞動關系的相關材料;
4.職工工資發放明細表原件。
二、用人單位主動補繳距當前4個月以上中斷社保費的需提供以下資料:
1.《成都市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職工補繳核定申報表》加蓋單位行政公章,并由職工本人簽字確認;
2.用人單位補繳申請書;
3.勞動合同原件或確定勞動關系的相關材料;
4.裝訂成冊的原始會計憑證和職工工資發放明細表;
5.職工領取工資個人銀行流水明細;
6.補繳1995年12月31日前養老保險費的,還需提供職工人事檔案(限經原勞動部門批準辦理了招工手續的原國有企業和縣以上城鎮集體企業職工);
7.參保職工和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三、人民法院或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確認勞動關系補繳中斷社保費的需提供以下資料:
1.《成都市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職工補繳核定申報表》加蓋單位行政公章,并由職工本人簽字確認;
2.單位補繳申請書;
3.出具法院判決、裁定文書或仲裁裁決、決定、調解文書;
4.裝訂成冊的原始會計憑證和職工工資發放明細表;
5.職工領取工資個人銀行流水明細;
6.補繳1995年12月31日前養老保險費的,還需提供職工人事檔案(限經原勞動部門批準辦理了招工手續的原國有企業和縣以上城鎮集體企業職工);
7.參保職工和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四、單位補繳繳費基數差額的需提供以下資料:
1.《成都市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職工補繳核定申報表》加蓋單位行政公章,并由職工本人簽字確認;
2.用人單位補繳申請書;
3.裝訂成冊的原始會計憑證和職工工資發放明細表。
單位不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補繳嗎?單位不為員工辦理社保參保繳費,是違法的,員工可以要求單位為其辦理社保參保繳費。了解更多社保政策知識,請關注我們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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