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工傷保險 作者:社保028 時間:2021-04-01
2021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社保怎么交|社保計算器
2021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工傷保險參保后,員工因工傷亡,可以獲得一定的賠償。工傷賠償標準和工傷等級相關,員工工傷后一定要及時進行工傷等級鑒定。今天,我們就來了解2021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
2021年1月18日上午10點,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43834元×20=876680元。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工傷死亡賠償標準共有三個項目:
1、喪葬補助金:6個月的上年度本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因此,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43834元×20=876680元。
認定工亡的法定情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和第十五條規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9、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不得認定工亡的情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2021年一次性工傷補助金標準。工傷保險單位必須給員工參保繳費,一旦員工發生工傷,既保障員工,對單位來說也能減輕工傷賠償。了解更多工傷保險政策知識,請關注我們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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