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人力資源 作者:社保028 時間:2021-01-14
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社保怎么交|什么是人事代理|成都人事外包哪家好
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就應該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后,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都不得輕易解除勞動合同。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上文介紹了什么情況下單位不得與勞動者解除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單位應該為每一位員工辦理社保參保繳費,是其責任和義務。了解更多社保政策知識,請關注我們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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