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工傷保險 作者:社保028 時間:2020-04-10
疫情期間:工傷認定特殊政策|工傷保險報銷比例|工傷保險賠償標準|工傷保險待遇有哪些
疫情期間:工傷認定特殊政策。疫情期間很多醫護人員和參加防疫工作的工作人員受傷或感染新型冠狀肺炎。網民討論,醫護人員和防疫工作人員應防疫工作受傷感染新型冠狀費用算不算工傷。終于,相關部門也對疫情期間醫護人員的工傷認定問題出臺了特殊政策,釋放出積極信號。
為保障疫情防治人員的權益,疫情發生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三部門曾下發《關于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這意味著對那些因工作感染新冠肺炎的醫務人員,應予以認定工傷。
2月22日,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也提到要做好工傷認定和待遇保障:各地要做好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醫務人員的工傷認定,開辟綠色通道、簡化理賠程序,保障醫務人員及時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隨后,多地陸續出臺相應的規定。其中,針對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情況,北京提出壓縮認定時間,用人單位為這些人員申報工傷認定且事實清楚、材料完整的,由原來的60日壓縮為3日內完成認定工作。
黑龍江省政府發文要求做好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醫務人員的工傷認定,簡化理賠流程,精簡申報材料,快速高效辦理,及時落實相關待遇。
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則出臺一系列措施,細化了一線醫務人員薪酬待遇、工傷認定、職稱評聘傾斜、輪換休整、家庭幫扶、評先表彰等措施,解決一線醫務人員實際問題。
受訪專家指出,在國家層面上,已明確對確診感染新冠肺炎的醫護人員應認定工傷,并開辟綠色通道,實踐中要注意將這些政策真正落到實處。隨著我們對新冠肺炎病毒認識的深入,要不斷優化確診方法、確診標準等,及時將感染的醫護人員納入到工傷保護的范疇。
“經過嚴格的醫學觀察和診斷,依據醫學評判標準,只要最終確診為新冠肺炎,就應該被認定為工傷。”專家總結說。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疫情期間:工傷認定特殊政策。疫情期間因防疫工作受傷或感染新型冠狀費用的人,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賠償。了解更多社保政策和知識,請關注我們網站,了解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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