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社保常見問題 作者:社保028 時間:2018-12-21
實習期要交社保嗎|社保怎么交|社保一個月交多少錢|社保繳費基數|社保新政策
實習期是指在校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和工作適應能力的一段時期,因其具有教育培訓性質,不是勞動關系,因此不受《勞動法》的保護,只受《民法》和《合同法》調整。
如果是在校學生假期實習,那這個是不能買社保的。為了維持正常的就業及社保環境,是不允許在校學生繳納社保的,因為如此一來,有很多有錢人,就可以在上學的時候就繳納保險,擾亂原有的秩序。如果是已經畢業了,在實習試用期,那公司就要買社保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關系還處于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企業的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作為補充用工形式,在滿足用人單位靈活用工需求和解決摩擦失業、促進勞動者就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與此同時,自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勞務派遣所帶來的問題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現為同工不同酬和勞務派遣濫用,修改決定的實施將杜絕這一現象。”
據介紹,目前勞務派遣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部分用工單位超范圍使用“臨時工”、部分勞務派遣單位不與“臨時工”簽訂勞動合同、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臨時工”與“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等。
新政明確了“臨時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實習期間屬于勞務范疇,不受勞動法規制約,無需繳納五險一金;但可以簽訂實習協議或勞務合同,受合同法調整,實習報酬可以參照員工標準執行,并可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版權所有 ? 2012-2024 社保028蜀ICP備15032471號Copyright ? 2012-2024 shebao02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聲明:網站圖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客服,我方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