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社保常見問題 作者:社保028 時間:2018-12-05
針對社保補交,主要有三種情況。 第一種:單位漏繳的,你與用人單位依然存在勞動關系。 補交申請條件是由個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然后用人單位向社保局提出申請;所需材料有《社
第一種:單位漏繳的,你與用人單位依然存在勞動關系。
補交申請條件是由個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然后用人單位向社保局提出申請;所需材料有《社會保險費補交申請表》;補交人員勞動合同原件及加蓋單位行政公章的復印件;工資發放清單原件及加蓋單位行政公章的復印件和原始會計憑證;其他證明材料,如人事檔案、職工工資卡銀行賬戶明細清單等;加蓋單位行政公章的補交人身份證復印件或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第二種:個人當前無單位,但是想補交社保。
這種情況也是可以補交的。個人補交社保所需的資料有戶口簿、身份證;補交時間段,公司員工工資表;補交時間段,財務記帳憑證;個人與公司的勞動合同原件;填寫《補交養老保險申請表》,寫清補交原因,時間段,公司蓋章。
補交流程主要是攜帶上述資料到所屬社保機構征收窗口辦理補交養老保險費,補交事項的審批工作于60個工作日內完成。予以辦理的,通過銀行托收應補交的養老保險費。不予補交的,向申請人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
第三種:社保轉移后,想補交之前斷繳的。
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換公司后,社保已經轉移到新單位。此時想補交前面斷交的,可以新公司咨詢能否補交。如果離開原來的工作城市,需要帶好相關證件到社保中心辦理社保轉移,到新的工作城市繼續參保。
如果你自工作之日起,就開始繳納社保了,那么到退休前,基本上都已經繳滿了15年,可享受退休養老金待遇。然而,還有一種情況,很多人社保斷繳的時間過長,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沒有達到15年,那這時該怎么辦?
最新規定,符合條件參保人可一次性繳清社保,下面人人保為您介紹政策規定一次性補繳社保人員需滿足什么條件。
一次性補繳社保的對象:
凡曾與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過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其過去從未參加養老保險或過去存續勞動關系期間還有工作年限未參保繳費的人員。其中由個人按《關于妥善解決企業未參保人員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一文規定申請。
社保補繳有辦法
此外,一次性繳費的人員還需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持有當地居民戶籍;
二是其與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工作年限應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用人單位各類人群申請一次性補繳的起始時間按當地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月的時間確定。市直單位的起始時間:屬于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95年7月;屬于合同制職工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84年11月;屬于臨時工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88年12月。
例如:張三,1953年10月出生,他從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間在市直某企業單位做臨時工,現申請一次性繳費,那么按上述臨時工的補繳起始時間規定,在他工作期間本市還未有建立臨時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因此,按張三工作年限的情況其不符合申請一次性繳費的條件。
一次性繳費年限最長為職工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前建立勞動關系而應參保未參保的工作年限。
如:李四(女),1950年10月出生(2000年10月達到退休年齡),其從1986年12月—2005年12月在市直某企業單位做合同工,1986年12月—1992年12月已參保繳費,1993年1月后未參保,現申請一次性補繳。那么按上述規定,她只能一次性補繳從1993年1月—2000年10月期間的養老保險費。
用人單位主動為職工辦理一次性補繳的各時段繳費標準按各地當年確定對應時段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當年沒有繳費基數和比例的按當年定額標準執行)計算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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